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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电子方式传送公司通讯(附注1)及可供采取行动的公司通讯(附注2)

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及安领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的章程细则,本公司将以电子方式及透过本公司网站www.edvanceintl.com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www.hkexnews.hk(以下统称「相关网站」),向其登记股东和非登记股东(附注3)提供本公司之公司通讯(英文及中文版本)。

登记股东和非登记股东可选择(1) 透过电邮收取公司通讯已在相关网站发布的通知;或(2) 收取公司通讯已在相关网站发布的通知的印刷本。

如果登记股东和非登记股东(透过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香港结算」)向我们提供其有效的电邮地址,当本公司在相关网站上发布任何公司通讯时,将透过电邮收到发送给他们有关公司通讯已发布的通知。如果登记股东和非登记股东没有向我们提供其电邮地址或提供了无效的电邮地址,我们将向他们邮寄公司通讯已在相关网站发布的通知信函印刷本。

若本公司获提供有效的电邮地址,本公司将会以电子形式向登记股东个别发送可供采取行动的公司通讯。如果没有提供有效的电邮地址,本公司将会向登记股东寄发可供采取行动的公司通讯印刷本连同一份索取其有效电邮地址的表格,以助日后以电子方式发布可供采取行动的公司通讯。

登记股东及非登记股东可随时以合理的事先书面通知本公司(对于登记股东)和透过香港结算通知本公司(对于非登记股东)(透过邮寄至本公司之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处(「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处」),联合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北角英皇道338号华懋交易广场二期33楼3301-04室或电邮至1410-corpcomm@unionregistrars.com.hk)提出要求索取公司通讯和可供采取行动的公司通讯(仅提供予登记股东)的印刷本。本公司将于收到要求后寄上公司通讯和可供采取行动的公司通讯(仅提供予登记股东)的印刷本,费用全免。请注意,该收取公司通讯和可供采取行动的公司通讯的印刷本的要求将一直有效,除非被撤销、取代或直至收到要求的日期起一年后失效(以较早者为准)。如果登记股东及非登记股东希望继续收到未来公司通讯和可供采取行动的公司通讯(仅提供予登记股东)的印刷本,则需要进一步以书面形式提出请求。

如对上述有任何疑问,请在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九时正至下午五时正,公众假期除外) 内致电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处(852)2849 3399查询。

附注1:公司通讯指本公司发出或将予发出以供其股东或投资大众参照或采取行动的任何文件,其中包括但不限于:(a)董事会报告、年度帐目连同核数师报告及(如适用)财务摘要报告;(b)中期报告及(如适用)中期摘要报告;(c)会议通告;(d)上市文件;(e)通函;及(f)委任代表表格。

附注2:可供采取行动的公司通讯指任何涉及要求本公司股东指示其拟如何行使其有关股东的权利或作出选择的本公司通讯。

附注3:非登记股东指所持有之本公司股份已存放于中央结算及交收系统的人士或公司,这些股东通过香港结算不时向本公司发出通知,表示欲收到公司通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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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任何查询,请电邮至
ir@edvanceintl.com